沈阳发布关于调整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通知!
1、_以上政策规定来源于“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2022年11月3日发布的《健康提醒》、10月11日发布的《致域外来(返)沈人员的健康提示》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官网2022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通知》。
2、武汉市: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14天社区健康管理。在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期间,需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社区健康管理期间则需关注自身健康状况。黑龙江省:将直接入境隔离政策调整为21天集中隔离。对于从外地入境的回国人员,如果集中隔离不足21天,在回到黑龙江后要补齐集中隔离的天数。
3、月回国入境隔离政策因地区而异,最久隔离政策为沈阳的28+28管理措施,即28天集中隔离+28天居家健康监测,总计56天。 以下是各地具体政策:沈阳:目的地为沈阳市的入境人员:28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8天居家健康监测。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全国各地对国外入境人员的具体隔离措施也有所不同,分别如下:有单独的疫情防控隔离要求的城市为香港:需在指定酒店强制检疫21天。
5、查询本公告扫描“来(返)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线上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入境人员:对从沈阳市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观察的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由社区组织上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6、自12月1日0时起至12月5日24时,调整市内九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疫情防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分类实施核酸检测。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沈阳市关于开展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第36号)
沈阳市关于开展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第36号)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3月28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检测时间 3月28日6时起:和平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全域及部分重点地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3月29日至30日:全市其他地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葭_街道关于5月21日-22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定于2022年5月21日至22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启动区域核酸检测。
检测范围城北区区域内所有居民。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检测时间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注意事项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就近前往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1、政策内容: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在协商的基础上,为租户免租、减租、缓租。
2、根据《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疫情期间沈阳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如下:实施稳岗补贴 。对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返还资金,比例在60%以上 。
3、综上所述,通过助力降低经营成本、加大资金纾困力度和切实强化服务保障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以有效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渡过难关,实现稳健发展。
4、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中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上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5、疫情期间纾困金融政策主要包括对法人银行机构的激励、对困难企业的贴息、引导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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